离婚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安吉刑事律师 2025-04-13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根据该法第23条,原告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生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与被告不在同一地方,该则规定原告可以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原告也可以向分居后共同生活的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一审民事案件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生活之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与被告不在同一地方的,原告可以选择向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生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生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在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告既可以向自己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生活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原告也可以向分居后共同生活的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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